学生资助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3
本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开通绿色通道,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宏锋助学金、慈航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宏锋助学金、慈航助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助学措施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在校期间免利息。
项目名称 | 奖励或资助金额 | 近三年获奖人数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 | 23 | 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 | 848 |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
国家助学金 | 2300-4000元 | 4500 |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4000元 |
学校宏锋助学金 | 2000-3000元 | 381 |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学校宏锋助学金,宏锋助学金分两档:一档每生资助3000元,二档每生资助2000元 |
惠州慈航助学金 | 2000元 | 120 | 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2000元 |
学校奖学金 | 500-1500元 | 3289 | 学校每年按一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学金分三等,分别为:1500元、1000元、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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