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暑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我校校历安排,本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暑假放假和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安排:
2014级和2015级学生于2016年7月9日—9月2日放暑假;9月2至4日(星期天)到校报到注册并领取教材,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6级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2日。
二、教职工暑假及开学安排
(一)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7月9、10、11日(周六、日,星期一)正常上班,7月12日—8月31日放假;9月1日(星期四)报到上班,各单位将上班情况书面报人事处, 9月2日上午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3日(星期六)上班,4日(星期天)休息,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离校,校车运行到7月11日。
(二)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年休假。
三、校领导8月30日(星期二)到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8月31日(星期三)到校。校办、招生、后勤、学工等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安排放假、返校时间,以及暑假值班安排。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暑假放假前,务必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部位、重点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或按指定地点进行封存;放假前,学校将在各系、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各单位在放假前把确因工作需安排加班的教工统计好并提交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备案。
(三)放假期间,学校和有关部门将安排人员值班,保卫科、安保队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做好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学校安保队要严把校门,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和登记,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学生电脑由保卫处指定地点存放保管。
(四)暑假期间,教师应完成校、系安排的有关工作,认真备课,积极为下学期教学做好准备;学生辅导员要主动与家长联系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工作,为下学期教学工作打好基础。
(五)暑假期间准备外出旅游或探亲访友的师生员工,要注意旅途安全,特别是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确保大家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
(六)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住校,特殊情况需住校的应由学生工作部门批准。学生、保卫等部门做好住校学生的登记、食宿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有关部门如遇紧急情况请即报值班领导,并视实际情况及时报警。
学校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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