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牵手你我 携梦人生”书画创作活动的通知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4-30

 

全院师生员工:
为引领广大青少年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赋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我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的指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精神境界和文化艺术素养,激发爱国热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并结合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广东省关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2015“牵手你我·携梦人生”书画创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牵手你我·携梦人生。
二、活动内容
用丰富多彩的艺术样式,尽情书画祖国山河壮丽、文化绚丽、生活靓丽、心灵美丽。
三、征稿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5月25日截止。
四、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艺术上乘、感染力强。
(二)作品最好为原创,不能侵犯著作权、知识产权和其他专有权利。入选作品如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作品形式:书法、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均可。作品尺寸:书法、国画不超过四尺为宜;油画作品不超过2.5平米为宜。
(四)作品数量:每人1幅为宜。
(五)作者必须认真填写《2015“牵手你我·携梦人生”书画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与作品一起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一)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工作奖,由省书法和绘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
(二)省关工委为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省关工委、省文联、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为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作品版权归省关工委所有,由省关工委收藏,作者拥有署名权。未获奖的作品由省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退回各市关工委办公室,再由各县市区关工委退回作者。
(四)本次活动不向参选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报名费、参评费、印刷出版费。
七、作品展示
(一)省关工委编印大型获奖书画作品集,由知名出版社出版发行,并向获奖作者各赠一册。
(二)8月中下旬,省关工委在南国书香节广州琶洲会展中心主会场举办获奖作品大型展览、获奖作品集首发式及现场互动等活动。
(三)举办获奖作品省内巡展或联展。
(四)获奖作品在有关媒体发表。
(五)获奖作品选送参加全国评奖和展览。
(六)市关工委对活动的选送作品基本参照2014年做法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温春伟
联系电话:0752-3256772 
      机:13825448476 
617069
      址:学院行政楼409办公室
 
附件:
2015“牵手你我·携梦人生”书画作品登记表
                  
 
 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5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2015“牵手你我•携梦人生”书画作品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bd5a5a525a6c91c1d48f9c434a2b428.doc (3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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