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常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11-23

 

住房公积金常识

  

为便于教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知识,我们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刊于校园网上供大家学习,并整理了这份通识性材料供大家了解。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指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上述单位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教职工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帐户的住房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计息,并免扣利息税。

()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指定银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在购买自住、自建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为个人、夫妻双方两种。

(四)对于已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退休时能积累一笔养老储备金

三、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不含电话补贴)除以12所得的平均数,缴存比例为5%20%。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可以大于或等于单位缴存比例。

四、支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和单位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除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外,还有以下情况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基本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3、出境定居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比例的;

5、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周岁(含)以上、女性40

周岁(含)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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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

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内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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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时,经配偶同意也可以提取其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公积金免税及利息

住房公积金在5%--12%之间是税前列支,超出12%是税后列支。税前列支相当于给超出免税额的工资收入增加免税额。存入职工个人帐户的住房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年利率计息,并免扣5%利息税。

六、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计算、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对比优惠

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按照《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2010]169号)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的为3.05%,5年以上的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基准年利率5年以下的平均为5.96%,5年以上的为6.14%。以贷款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20年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款额为1217.24元,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月供款额为1446.74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节省利息支出55080元。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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