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411会议室召开了新增专业备查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赵鹤龄副校长、教务处李翠玲处长、陈宁江科长、审计处冯江博副处长、各院教学负责人及新增专业负责人。会议由李翠玲处长主持。
会上,陈宁江科长转达了粤教高函〔20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职院校新增专业检查的通知(待批稿)》文件的精神,并对检查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强调了2016年新增专业自查报告撰写的基本要求及完成时间。
随后,教务处及审计处对新增专业负责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李翠玲处长强调自查报告要材料完整、数据准确、前后一致。
最后赵鹤龄副校长做了总结讲话,指出新增专业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准备工作时间虽紧张,但一定要工作扎实,争取一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