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
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为省直有关单位党员干部讲授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9月9日,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春华同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精神的通知》(粤学组电传〔2016〕11号),对认真学习贯彻胡春华同志专题党课精神,抓紧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传达学习好胡春华同志专题党课精神,并将讲党课精神落到实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领会专题党课精神。胡春华同志在党课中分享了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认识和体会,以“学什么、怎么学;做什么、怎么做”为主线,进一步明确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地位和成效目标,充分结合我省党员教育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做法,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春华同志党课精神,通过学做结合、以学促做,进一步团结统一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要深入组织学习讨论。要抓紧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迅速传达学习胡春华同志专题党课精神。党组织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谈体会、讲党课、作报告。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习教育主体作用,用好用活“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通过学习报告会、专题讨论会、理论宣讲会,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要结合市委党课巡回宣讲团,面向基层党员和普通党员进行宣讲和辅导,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全覆盖。各级党委(党组)学习教育协调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把党课精神学深学透。
三要把问题整改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每一个基层党支部、每一名党员都要按照胡春华同志党课精神和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开展动态跟踪检查。要把问题整改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结合起来,同履行好本部门职责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让党员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党委(党组)要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等基本制度落实,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长期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真正使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附:胡春华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上的讲话
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9月19日